
和某位朋友聊天。说起了去年奥美北京获奖的作品《黑云篇》,让我想起了“Big Idea”。
当我们去看看那些国际广告奖的全场大奖或者说类似于“钛狮”。
我们要考虑的是只有真正改变人类行为或者影响到纭纭众生,才可能称得上“Big Idea”。
也许会有很多人会说,WWF“黑云篇”就是一个“飞机稿”,先不论这个吧。
WWF或者Greenpeace这些NGO机构就是适合让广告人“打飞机”的,即使从全世界范围来看,
也概不例外。因为,如果是真正商业性的机构/公司,敢于接受具有风险性的创意本来就不是很容易。
好吧,切入主题,好的创意需要有好的执行(Execution)。WWF”黑云篇”只是在北京被执行,
能够影响的人还是有限的。如果,奥美的人可以在更多的城市,同时执行这个创意的话,
(不用多,只要20个大城市的话)。那么效果显然是不同的。
那么费用会很高吗?不会。如果奥美广告可以联合奥美公关或者奥美行动营销一起做这件事,
搞定各地政府。把它执行出来,邀请各地的电视台一起报道(这大概也是奥美公关的强项吧),
那么结果就是不但影响了现场的看客,还会通过电视媒体、平面媒体打动更多的群众,
进而影响他们的日常行为。那么,是不是,效果会更好呢?
把“创意”搞成“大创意”,还是需要出色的“执行”!也才能真正的影响到消费者的行为,
即使不拿奖,也显得更有意义。
另外,我们会看到很多创意人喜欢拿“纸杯”或者“饮水机水桶”作文章,可惜的是,
大家把很好的创意点只是在公司内部的“100个水杯”或者三四台饮水机上搞一搞,
然后就准备拿去参赛了。它到底影响了多少人呢?就你公司那几个人,还是更广泛的消费者呢?
那么为什么不联合“乐百氏”或者“雀巢”公司,
让他们在其分布千家万户的“水桶”上加印上一些您的创意呢?一方面,影响更多人;
另一方面,制造话题;最后,作为企业,刚好能够解决他们的“CSR”传播。
双赢的结果,何乐不为呢?
亲爱的创意人,打飞机是可以的。但是,多思考一些吧。“把它搞大了”!




